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盧偉國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最近本港接連發生工業意外並造成人命傷亡,引起社會各界對職業安全及健康(職安健)的深切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及今年一月至今,勞工處根據職安健相關法例進行巡查的次數及發出檢控傳票的數目,以及被定罪個案所佔的百分比為何;
(二)第(一)項所述被定罪個案的以下資料:最高和最低罰款額、涉及致命工業意外個案的所判最高和最低監禁刑期,以及勞工處要求律政司就判罰向法院提出覆核及上訴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及
(三)過去三年每年及今年一月至今,勞工處有否採取新措施(i)加強為確保職安健而進行的巡查和監管,以及(ii)加強為提升職安健意識的教育及培訓,務求確保資方設有嚴緊的工作指引和安全設備,而勞方亦跟足安全指引行事;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盧偉國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由二○一九年至二○二二年(截至十月底),勞工處每年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進行巡查的次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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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年 |
二○二○年 |
二○二一年 |
二○二二年(截至十月底) |
巡查數目 |
166 036 |
105 286 |
130 676 |
97 247 |
註: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而實施政府僱員特別上班安排,二○二○年及二○二一年的巡查數目較二○一九年為低。
在上述時期,職業安全及健康(職安健)傳票的有關統計數字表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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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年 |
二○二○年 |
二○二一年 |
二○二二年(截至十月底) |
完成聆訊的職安健傳票數目 |
3 034 |
2 657 |
2 649 |
1 914 |
定罪的職安健傳票數目 |
2 379 |
2 136 |
1 887 |
1 451 |
定罪率 |
78% |
80% |
71% |
76% |
註:勞工處沒有備存發出票控的數目。
(二)由二○一九年至二○二二年(截至十月底),定罪的職安健傳票最高及最低罰款表列如下:
定罪職安健傳票 |
二○一九年 |
二○二○年 |
二○二一年 |
二○二二年(截至十月底) |
最高罰款 |
100,000元 |
80,000元 |
300,000元 |
100,000元 |
最低罰款 |
500元 |
800元 |
600元 |
800元 |
在上述時期,只有一宗致命個案的職安健傳票的定罪被告被判監禁,刑期為兩星期(註:該刑期與定罪被告因同一宗致命意外被警方檢控及被法庭定罪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控罪的18個月刑期同期執行)。
在同一期間,勞工處要求律政司就法庭判處職安健傳票的刑罰提出覆核或上訴的個案數目表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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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年 |
二○二○年 |
二○二一年 |
二○二二年(截至十月底) |
勞工處要求律政司就職安健傳票的刑罰提出覆核或上訴的個案數目 |
6 |
5 |
7 |
5 |
(三)勞工處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透過巡查執法、宣傳推廣及教育培訓,提升各行業的職安健。由二○一九年至二○二二年(截至十月底),除了恆常的工作外,勞工處採取以下措施以提升僱主及僱員的職安健意識。
在巡查執法方面,勞工處採取不同形式及不同重點的巡查行動,着力打擊職安健違法行為,除了針對高風險作業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外,如掌握足夠證據,更會提出檢控。
由於建造業的致命工業意外數目和每千名工人意外率居各行業之首,因此勞工處除了加強日常巡查執法的力度外,亦透過一系列針對性措施,致力改善建造業的職安健,包括密切監察不同高危工序及不同建築地盤的整體風險情況,若發現個別工序的意外有上升趨勢或某個地盤接連發生嚴重事故/意外,勞工處採取特別執法行動;針對安全表現欠佳及安全工作系統可能有問題的建築地盤,進行全面和深入的突擊巡查;針對勞工處沒有紀錄的裝修及維修工程地盤(尤其有使用吊棚的工程地盤),進行地區巡邏(包括於周末);以及積極參與工務工程地盤安全管理委員會會議,更有效及適時地掌握這些工程的職安健狀況及風險,從而制定更具針對性的巡查策略。
因應風險的情況及變化,勞工處針對個別持份者(包括僱主及僱員),透過不同渠道及舉辦不同形式的宣傳推廣及教育培訓活動。勞工處在上述期間進行的主要相關活動載於附件。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11/30/P2022113000211.htm